專家解讀 | 貫徹落實住房租賃條例 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長、研究員 柴強
住房是生活必需品,人人都需要住房。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租房和買房是人民群眾解決住房問題的兩個主要途徑。1998年“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后,總體而言是“以售為主”“重購輕租”,住房租賃市場以個人住房分散出租為主,缺少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較普遍存在租賃市場主體行為和租賃經紀行為不規范、租賃關系不穩定等問題。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2022年黨的二十大報告均指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鑒于過去“重購輕租”,“租購并舉”主要是補“租”這個短板。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立法,加快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抓緊開展《住房租賃條例》起草工作,司法部多次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了《住房租賃條例》。
《住房租賃條例》的頒布實施,進一步完善了住房租賃法規制度,對規范住房租賃活動、維護住房租賃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高質量發展、推動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等都具有重要意義。發展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有許多好處:一是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新建商品住房其中一些長期持有用于租賃經營,可持續不斷獲得較穩定的現金流,有利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穩健發展。二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因租房需求均是為了自己居住的真實需求,沒有“買漲不買跌”甚至“追漲殺跌”等非理性行為,比住房買賣市場平穩,對房地產市場有“減震”作用。三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有供新市民長期穩定居住的租賃住房,是新市民融入城市的關鍵,可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四是維護社會大局穩定。青年人、新市民等群體只有租得放心、住得安心,才能踏踏實實工作和生活。五是有效擴大內需。租住消費通常是租房居民最大的連續性消費。隨著住房租賃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特別是市場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發展,消費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六是推動職住平衡。發展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后,將會有更多的人愿意在工作單位附近租房,將離工作單位較遠的自有產權住房出租,進而可緩解交通擁堵等“大城市病”,提高城市宜居性。
《住房租賃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租賃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應當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開展合同備案、租賃住房信息管理、統計監測等管理與服務,并與民政、自然資源、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稅務、統計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房產管理部門貫徹落實好《住房租賃條例》,其中關鍵的基礎性工作是要抓緊建立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已經有了相關平臺的,要抓緊完善平臺的功能等,掌握住房租賃相關從業機構、從業人員、租賃房源、租賃合同等租賃市場基本情況。房產管理部門只有建立健全了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才能為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經紀機構等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才能與民政、自然資源、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稅務、統計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除了開展合同備案、租賃住房信息管理、統計監測,還可以開展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經紀機構開業信息報送及向社會公開,住房租賃企業報送其經營的租賃住房信息及其變化情況,住房租賃經紀機構從業人員名單備案,定期公布不同區域、不同類型住房的租金水平信息,以及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等管理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