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 | 規范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 促進平臺經濟長遠健康發展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 樊勇
6月20日,國務院公布《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國務院令第810號,以下簡稱《規定》)。《規定》的出臺,健全了常態化涉稅信息報送制度,將有效維護公平稅收環境,規范互聯網經濟秩序,助力平臺經濟向穩向好發展。
近年來,平臺經濟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迅速發展壯大,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4年度,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約12.79萬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達26.5%。平臺經濟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暴露出來的平臺之間的無序內卷、平臺內主體之間的惡性競爭等問題也不容忽視。此外,各類以次充好、刷單刷好評也嚴重誤導了消費者的購買決策,破壞了市場的誠信環境。
這些問題的發生,一方面是部分經營者法律和責任意識淡薄,另一方面則是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備,有效的監管措施不足。事實上,我國2019年實施的電子商務法就要求平臺承擔涉稅信息報送義務,但缺乏具體操作性規定。現在《規定》的出臺,有力促進了與電子商務法的有效銜接,是對電子商務法的進一步完善和落實。
細讀此次出臺的《規定》,主要目的還是通過常態化涉稅信息報送,提升稅收服務和管理效能,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線上線下公平統一的稅收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從目前情況看,《規定》出臺對絕大多數平臺商家,以及平臺上的家政人員、網約車司機、外賣小哥、快遞小哥等各類“小哥”沒有影響,只有少數高收入且低納稅遵從度群體的稅負將提升到正常合規水平,這是維護稅收公平、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的應有之義。
對良好稅收秩序的有效維護,就是對守法經營者最好的保護。《規定》出臺實施后,將促進對平臺內不當經營行為的及時有效監管,有利于推動市場競爭進一步回歸到以產品質量、服務創新、技術研發為核心的良性軌道,以資源的合理流動與高效配置,促進平臺經濟長遠健康發展,進而推動整個實體與線上經濟生態的協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