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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關于廢止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的決定
發布時間:2020-10-09
根據《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審計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決定廢止《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審投發〔1996〕105號),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